军报:"五多"难治归根结底是治军方式问题
开栏的话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如此,军队亦然。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我军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必须看到,部队的运行模式、管理方式,官兵的法治素养,以及军队法治体系等,都与强军兴军的要求有差距,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不相适应。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是当前我军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当前制约部队法治化水平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有哪些?如何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本报记者带着这些思考深入三军部队,对部队法治建设中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官兵吐心声、请专家谈对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鼓与呼。
从今天起,本报连续推出一组新闻调查“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十探依法治军”,敬请关注。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因而,穿越历史,审视当下,我们对于一个问题的认识,才会从眼界变为智慧。
1960年3月30日,风雨送春归,毛主席挥笔写下《反对官僚主义,克服“五多五少”》,讲了这样一个细节:
其中说到会议多和文件表报多,多到什么程度呢?他们说:县委及县委各部门,自今年1月1日到3月10日,70天中,召开了有各公社党委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共有184次,电话会议56次,印发文件1074件,表报599份。
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这种情况是不能继续下去的,物极必反……”
历史往往在经过时间沉淀后可以看得更加清晰。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有个连队27天参加了26次电视电话会议,除了4次交班,其余都是业务工作会议和教育,一项工作逐级部署,每一层会议都要开到连队。
对此,一些官兵满怀忧虑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军狠抓作风建设,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所遏制,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未根除,“五多”问题仍很突出。
“五多”!“五多”!一个多少人痛恨的难题,一个几代人纠结的难题。
剖析“五多”之害,基层官兵有很多话要说:“计划不如变化,变化不如电话”“不怕官兵不睡觉,就怕领导看不到”“训练周表墙上挂,今天干啥等电话”……细细品味,看似调侃的话语中,深藏着对建军治军的现实之忧。
剖析“五多”之因,我们可以说政绩观偏移、可以说法制缺位、可以说惯性使然、可以说权责不清、可以说统筹不力、可以说作风不正……原因有千千万万,但归根结底还是治军方式问题,还是许多人身上形式主义的灵魂、官僚主义的信仰。正如毛主席所言:“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的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
“五多”问题,损害的是战斗力,削弱的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呼唤着我们的治军方式发生一场深刻变革。
然而,这场转变何其难!走访三军部队,多少官兵感叹:熬得青丝变成雪,“五多”面目仍依旧;甚至,现在衍生出的“新五多”——“试点观摩多、调研座谈多、集训交流多、考试背题多、电视电话会议多”,悄然已成燎原之势……
“其实,难就难在我们自己身上!”某潜艇支队政治部主任周建明坦言:我们天天声讨“五多”,但还是有人在搞,哪一级领导机关没在自己的工作总结中写过,下派了多少个工作组,在基层蹲点了多少天,发了多少份通知,进行了多少次检查呢?用貌似勤快的办法推行懒政,用看似担当的样子敷衍塞责,“五多”能不泛滥吗?
“五多”,缘何成为一个“死结”? 用什么来解开这个“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开这个“结”,最根本的是要解开思想深处的“结”。
如果问题只是“多”——
“那么,几次算多,几个算少,多和少的界限在哪里?”某团政委卞晓军不禁发问:各级都强调说,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文电不发,究竟哪些“可”、哪些“不可”?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毛泽东与彭德怀之间的往来电报有一尺多厚,谁又能说它多了呢。
反对形式主义并不是反对一切形式,治“五多”更不是从此不开会、不发文了。我们开展工作,什么是必要的形式,什么是形式主义,必须用“对战斗力的贡献率”来度量。
如果问题不只是“多”——
“‘五多’这个字眼很暧昧,也很伪善,乍一看问题好像只是出在‘多’上,很有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意味,似乎减下去、压下来就行了。”一位将军的话一针见血。纠治“五多”,求减更须求变。求减,是一种外在的形式,是“治标”;求变,按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才是内在的要求,这才是真正的“治本”。这是一场脑子里的革命,需要我们反思传统治军理念的积习,搞明白部队究竟靠什么科学运转,努力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
在战略上,最漫长的迂回道路,常常又是达到目的的最短途径。武警某部政治处主任桂月胜谈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看似不如领导痛下决心,一道命令砍掉了多少会议、多少文电那么痛快、直接,却是“五多”的治本之策。
现实中,重人治、轻法治现象在部队中还比较突出,依然有不少同志把“五多”看成是工作成效甚至功绩。如果我们能去除这种部队建设的“虚花”,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真正懂得,为什么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才能真正懂得,法治的力量在于法之必行,人人遵守、事事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