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隐瞒犯罪前科骗得五四奖章 获奖仅7天遭举报

14.05.2015  05:17

  在获得“合肥青年五四奖章”仅七天后,陶某某这项荣誉被收回。 35岁的陶某某是合肥一家贸易公司总经理。 2011年,他因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但他隐瞒存在违法记录的事实申报奖章,并最终成为20名获得者之一。 5月11日,评委会接举报,经核实后撤销了陶某某的此项荣誉。

   [评选]35岁企业家获奖章

  今年3月份,合肥市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第四届“合肥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不久,陶某某主动自荐。

  在公示中,记者看到对陶某某的情况介绍。材料表明,陶某某今年35岁,是安徽品涵贸易投资公司总经理。

  2004年,陶某某从合肥糖酒公司下岗后创业。他从国际卖场香烟专柜经营做起,企业越做越大,陆续加盟投资合肥华联超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成品油贸易。目前,这家公司拥有超市门店12家,经营面积达10万平方米;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获国家二级资质,年销售额10亿元左右,年纳税2000多万,解决就业2000多人。 2008年,陶某某曾获合肥市下岗职工“创业领头羊”等称号。

  申报后,陶某某顺利通过各项评审,成为20位“五四奖章”获得者之一。

  [举报]他故意隐瞒犯罪记录

  然而,5月11日,有人向共青团合肥市委举报,称陶某某曾有刑事犯罪记录。

  昨日,安徽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举报情况属实。据了解,2011年年初,陶某某在高新区一家浴场内犯下刑事案件。当年1月26日,他被高新区公安分局刑拘。同年,高新区法院对其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他表现良好,顺利通过考核。

  昨天,共青团合肥市委证实,经调查,发现陶某某确实有刑事犯罪记录。

  [纠错]核实后撤销荣誉

  据了解,当初,奖章参评人员都写过一份承诺书。承诺如实填写个人申报表,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等材料。很显然,陶某某的行为已违反申报条件。

  5月11日,评委会经调查认定,陶某某在申报时隐瞒存在违法记录的事实,个人作出无虚假申报承诺,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该行为违反评选要求,经研究决定,评委会撤销了陶某某“合肥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责令其立即缴回奖章和荣誉证书。共青团合肥市委证实,当日,陶某某在收到决定后已退回奖章和荣誉证书。

  共青团合肥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主动纠错是该项活动的程序与环节之一,“在确认举报属实后,进行纠错也是我们的分内工作”。

  据悉,这是“合肥青年五四奖章”举办四届以来查处的首例弄虚作假行为。昨日,记者曾多次联系陶某某,但他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观点]网络时代应把关更严

  安徽大学教授王云飞认为,评比的目的是为了树立标杆,让人们致敬和学习,给社会注入正能量。但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很容易将参评人员的隐秘一面“挖”出来。

  王云飞肯定了相关部门积极纠错的行为。但他提醒说,今后各类评比活动要准备更加充分,审核更加严格,如把关不严,无形中就会让评比活动失去光彩,消弭了评比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