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法院“五个建议”力解破产案件资产处置难

20.09.2016  16:07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霍山县人民法院鉴于企业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存在周期长、处置难的现状,通过分析其进程节点及进展原因,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其资产处置难问题。

  一是建议将企业帮扶解困工作纳入到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框架中,以政府基金参与破产财产处置;存在税费可减免的环节,予以减免。

  二是建议大体量、存在权属与政策障碍的资产,由国土、税务、规划等部门联动协调处理;积极搭建创新融资渠道,多向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推介。

  三是建议金融机构加强对破产法的理解,优化内部规定和审批流程,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沟通,进一步加大工作配合力度。

  四是建议银行信贷支持提前至资产处置中,以拟处置破产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物,配套相应的融资产品,降低买受人融资难度,增强破产财产吸引力。

  五是建议银行在机制上确立以预分配而非实际分配作为不良贷款核销的依据,以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