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执行难破解已不是梦

12.06.2016  17:15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5月30日8:15,刚刚上班,芜湖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就接到一个电话“我是俞某某,有一个案件没有履行,我今天过来交钱”。原来,俞某某与桂某某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因俞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俞某某向银行贷款被拒,才知道了法律的威慑力,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同样的一幕两个月前也发生过。胡某某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烟台某公司告上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通知胡某某到庭并履行义务,胡某某均置若罔闻。两个月前,胡某某欲贷款购房,银行发现胡某某的一个账户被法院扣划过存款,从而拒绝向其提供贷款,不得已,胡某某主动到法院缴清了剩余款,凭着法院出具的结案证明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016年3月,最高院提出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解决执行难,必须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最高院搭建的“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已基本改变了过去登门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最高院与国家发改委等44个部委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近期,经开区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6年5月13日通过芜湖日报、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等对外发布《限期履行法律义务通告》,对不按通告要求向法院申报财产和履行义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逐步向社会公开曝光。近日,经开区法院已经和辖区街道联动,在各个社区张贴了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们相信,像俞某某、胡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