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召开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培训暨现场会审“二上”预算的通知

17.11.2014  13:2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7日讯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关于召开 2015 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培训暨现场会审“二上”预算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工作,我司定于2014年11月20-23日召开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培训班暨现场会审“二上”预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现场培训和会审预算。 (一)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9日报到,11月20-23日集中培训、会审预算。 (二)培训地点:11月20日上午09:30-11:00,国林宾馆五层大会议室进行培训;20日下午至23日,北京国林宾馆五层2会议室培训审核会审二上预算。 (三)培训内容:2015年二上预算编制要点、二上需报送材料、二上预算软件操作流程、二上文本编写等。 (四)参加人员:各司局、直属单位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和编制人员。 二、编制部门预算“二上” (一)各直属单位编制部门预算“二上”。按“二上”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控制数预先编制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单位其他资金等在内的部门预算“二上”,参加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培训和汇总。 (二)现场调整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各单位根据“二上”部门预算培训和审核修改要求,现场修改编制各单位全口径的“二上”部门预算。 (三)审核汇总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各单位按要求编制完“二上”部门预算,经现场审核通过后予以接收并纳入我局部门预算“二上”。各单位再将“二上”部门预算以正式文件上报。 三、其他事项 有关部门预算“二上”其他事宜详见“国家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现场会审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林业局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二上”培训会审安排                                                                 计财司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 “二上” 培训会审安排   为做好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审核、汇总等现场会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部署安排如下: 一、部门预算“二上”会审时间 11月20-23日为部门预算“二上”培训会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11月20日上午09:30-11:00,国林宾馆五层大会议室进行培训。 (二)培训审核会审预算:11月20日下午至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国林宾馆五层2会议室。 二、部门预算“二上”会审流程 (一)会审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培训、指导、审核和汇总。 (二)编制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报表、文本、报表说明等相关材料。 (三)将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报表、文本、报表说明等材料送审核组审核,所有材料会审现场只提供电子版本,不需打印纸质材料。经审核需修改的重新修改后再报送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相关材料报送材料组,材料组收齐相关材料签字确认,单位完成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工作。 三、部门预算“二上”会审分组 培训会审分预算审核组、绩效审核组、材料组、文字组、会务组等共4个组。各组人员及具体分工如下: (一)预算审核组:负责审核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报表、项目文本、报表说明等所有材料;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文本填写遗漏检查、文本与数据一致性检查。 负责人:沈和定、徐旺明、伍祖祎、吴  昊、冯  斌、蔡旺良、段  萍、王  英、邢  娟 (二)绩效审核组:负责审核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文本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的填报。 负责人:吴  昊 (三)材料组: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上报的2015年部门预算“二上”报表和项目文本转出上报数据、报表说明电子文档等材料;负责完成国家林业局“二上”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文本的接收汇总工作。 负责人:尚怀林、崔国鹏、王地利 (四)文字组:负责国家林业局“二上”部门预算项目文字说明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 负责人:吴  昊、王  英、王地利 (五)会务组:负责统一安排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其他会务工作。 负责人:宋进春、崔国鹏 四、部门预算“二上”会审就餐安排 预算会审期间统一安排自助餐,请各参加会审人员自觉凭餐票就餐。地点:国林宾馆二层中餐厅,就餐时间: 早餐07:00-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30。 五、部门预算“二上”会审其他事项 (一)会审统一审核电子版本,不再提供打印。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预算数据资料参加会审。 (二)会审期间的长途电话、复印等费用自理。 (三)为便于统一安排住宿,请需住宿的单位代表于11月18日前报送回执,回执发送[email protected]。我们根据回执情况提前预订房间并结算费用。未报送或逾期报送回执的单位代表,请自行联系并结算住宿费用。 (四)请代表在会审期间和外出时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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