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二〇一六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27.12.2015  12:12

  12月25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5〕48号)精神,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确保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省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汇总情况,把握动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两节”期间按照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特别要深入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特困职工等走访慰问和生活救助。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安排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到位。要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和总工会等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工作落实。

  二、切实保障重要商品生产供应,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平稳运行。要把握节日期间城乡市场需求,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认真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运,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加强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安徽特色节日氛围。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进万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组织开展以年节为主题、形式多样、具有安徽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组织非遗进社区。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和执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坚决抵制低俗之风,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保障旅游安全,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科学精细做好春运工作,服务群众安全顺畅出行。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科学调度各类运力资源,强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协同衔接,保障“两节”运力供给,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及时发布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相关信息,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春运安保工作,加强运输安全管理,研究制定春运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方案,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增强交通疏导管控力度,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加强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

  五、持续抓好公共安全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入推进“铸安行动”,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油气储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和防范准备,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围绕“两节”期间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安保工作,针对冬季社会治安形势和岁末年初易发生的“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深入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因地制宜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落实重大流行性疾病预警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八、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交通、旅游、商务、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进一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扎实有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工作。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安排,细化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值班工作进行抽查,通报相关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 编辑: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