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命悬一线 法官辗转两市先予执行

21.11.2014  12:02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驱车百里远赴浙江省嘉兴市,成功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受害人争取到2.5万元的“救命钱”。

  案情:老夫妇车祸重伤无钱医治

  2014年8月,夏某及其妻子潘某在回家途中,被陈某驾驶的浙江某牌号小型轿车碰撞,导致夏某夫妇二人重伤,当即被送往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事故发生后,安庆市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病情严重,每天数千元的医疗费用是摆在夏某夫妇的儿子小夏面前最迫切的问题。为了父母的医疗费,小夏几乎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再无能力继续支付。

  “我父母现在躺在医院里,身上连着十几根电线和管子,特别是父亲,还一直在昏迷,都不能自主呼吸,住院几天已经花了十多万,医院又在催款,还有几万块的医药费怎么办!”孝顺的小夏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只好来到迎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要求肇事人、保险公司等被告先行支付3万元赔偿款。

  家属:肇事者不露面,保险公司拒绝垫付医疗费

  迎江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小夏,并亲自赶往医院病房,见到了一筹莫展的小夏和妻子小秋。

  小夏焦虑地对法官说:“肇事者把我父母送到医院后就再也没有露过面,给他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别说垫付医药费了,就连对不起都没对我们说一句,太让人寒心了。

  承办法官向小秋询问肇事车辆的投保情况,小秋显得很无奈,“我们联系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嘉举分公司,但保险公司一直推脱说还在走流程,不愿意先垫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时间我们能理解,可是我公公婆婆真的等不起啊,人命关天,真是急死人了!

  法院:情况特殊急事急办

  时间就是生命。为了能让夏某夫妇及时拿到医疗费,继续接受治疗,承办法官立即着手了解案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承办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通力合作,仅半个工作日就顺利核实了本起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夏某夫妇的病情和医疗费数额、肇事车辆的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等信息,确认夏某夫妇符合先予执行的规定。考虑到肇事人与保险公司各自的赔偿能力,承办法官当天即作出裁定,保险公司应于裁定送达后立即先予支付夏某夫妇医疗费2.5万元。

  波澜:保险公司不愿配合,领导重视特事特办

  拿到裁定书的小夏盼望着“救命钱”快点到账,保险公司的一个电话却让他好不容易放松的心情又沉重起来。

  “保险公司说他们在嘉兴,跟我们隔得比较远,等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后,还要向领导层层审批,然后才能给我打款,这样一来,一周多的时间又耽误了”,小夏找到承办人忧心忡忡地说到。

  面对这样棘手的局面,承办法官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决不能让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分管院长决定亲自带队、组织干警亲自前往保险公司送达裁定并协调尽快支付医疗费。经过五个多小时的颠簸,院长和法官赶到嘉兴市后,顾不上舒缓长途的舟车劳顿,立刻前往保险公司协商先行支付医疗费相关事宜。在院长和法官的督促下,保险公司全力配合尽快完成赔付的相关流程,终于在签收裁定书的当天下午就将2.5万元支付给了小夏。

  “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实在太感谢了”,收到“救命钱”的小夏激动地向法官表达谢意。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