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除夕假”,听民意还要纳民意
言论提要:就公共事务,在网络连续、广泛征求意见,这是一大进步,极大拓宽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应该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吸纳民意。这既是对民意的应有尊重,也是为公共决策找一面“镜子”。
昨天,现代快报报道,中国政府网发出《关于春节法定节假日安排的调查问卷》:您希望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是除夕(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放假,还是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超过七成网友赞成从除夕开始放春节假。这样集中而渴望的心情,至今还弥漫在网上。如果最终的放假安排,能如公众所愿,那将不只是一件喜出望外的事情,而更是一次公共决策吸纳民意的范例。
在中国,恐怕没有任何一个节日的“命运”能如除夕一样搅动公众的心。人们希望,这一次,能“保住”除夕。但老实说,很多人心里并没有把握。
2014年春节假日的安排,讨论也深,失望也深。
全国假日办发布“2014年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调查”,就三套调休备选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300多万名网友参与调查,第三套方案获得半数以上支持。这套方案保留了春节和国庆两个7天调休长假。
就此,网友们提出了很多建议,包括恢复五一小长假、延长春节假期等。但结果让人很意外——放假安排没有采纳这些意见,而且除夕不再是法定假日。网友吐槽,假日办选择了本不存在且最让人崩溃的“第四方案”。
至今,人们的心绪仍未抚平。一年之后,赞同“留住除夕”的网友人数大增,与其说是人们更具有信心,不如说是失望情绪的反弹。除夕“入假”多年,突被“开除”,既缺乏先例,也缺乏民意基础。
倾听民意很重要,吸纳民意更重要。有“听”有“取”,这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促使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显然,人们表达意见和建议,不只是为了过过嘴瘾,而是为了“入耳”、有效。如果说“听”是手段或过程,那么“取”就是目的。
像2014春节那样,最终的结果出人意料,“说了白说”,就算有关部门已经被合理的民意诉求“打动”,但未见实效,还是容易让人觉得意见和建议没有得到重视。
就公共事务,在网络连续、广泛征求意见,这是一大进步,极大拓宽了民意表达的渠道。应该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吸纳民意。这既是对民意的应有尊重,也是为公共决策找一面“镜子”。
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次网上调查,并不涉及增加法定假日天数,而是针对春节假期从哪天开始放,但也透露出一个信号:这次是想有所纠正,但也要征求一下公众的意见……
这样的“信号”,正是公众所期待的。公共决策也可能出现瑕疵,甚至和民意有偏差,这个时候,沟通和“纠正”尤为重要。
说起来,除夕之所以被“踢出”,关键在于按现有假日制度假日总量难以突破。增加一天又何妨?这不仅是公众的心声,也是专家的建言。多放一天假,将除夕重新“入假”,马上就会“柳暗花明”。当然,这是愿景。而眼前,恢复“除夕假”,让亿万奔波的人少一点途中过除夕的失意,并不难做到。
责编: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