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

23.10.2015  09:29

  

  10月1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电视电话会议。我省、及各市局设分会场。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主持工作)、吴良斯、程胤参加会议。

  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就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明确部署。张茅强调,要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意见》落实到位,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作出新贡献。

  国家工商总局会议结束后,我省即召开了贯彻会议,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斌对贯彻全国会议精神作出部署。朱斌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意见》非常及时和重要,是全省工商系统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学习和执行的重要文件,要及时贯彻总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部署推进全省工商系统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工作。就如何做好近期工作,他强调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三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吴良斯副局长在主持分会场会议时就贯彻落实此次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国务院《意见》下发后,要清醒认识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更大了。二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求,严格履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工商监管职责。三要贯彻到位,各市要认真组织学习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要求拟定各市、县(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制建立。

  省局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县(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负责市场主体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