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了:转移财产正好碰见法官来保全

18.08.2016  21:04
 

  安徽法院网讯  8月5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丹阳人民法庭庭长吴水根收到了一份起诉状,某合金公司起诉某轧辊公司拖欠货款不还,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同时,合金公司还提供了一条线索:轧辊公司最近将有一笔货款入账。

  8月8日上午,吴庭长发现被告账户有异动,当即驱车前往轧辊公司开户银行所在地。刚刚将保全材料交给银行工作人员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工作人员告知吴庭长,轧辊公司的会计也刚到银行准备办理转账业务。吴庭长眼前一亮:不能让他把这笔货款转走!于是他抢先冻结了轧辊公司的账户。等该公司会计排完队,到窗口办理手续时,才被告知账户刚刚被冻结,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法院动作会如此迅速。

  法官提示大家,买卖合同纠纷层出不穷,某些企业违背诚信买卖的原则,拖欠货款不付,并且为逃避法院保全,一旦有钱入账,便立即转移,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对于这样的做法,一方面需要当事人积极向法院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及账户信息线索,另一方面需要法院积极作为,快速反应,尽最大可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