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后停了两秒 再次碾压致被撞者死亡
19.05.2014 20:35
本文来源: 合团
肥西人胡强(化名)开车上班撞倒了路人胡女士。车辆短暂停了2秒钟后,胡强再次发动车辆,从胡女士的胸口碾压过去,致其死亡。5月18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胡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庭审中,一个焦点在于,胡强的行为是故意还是无意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胡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法院并未支持这个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胡强与受害人素昧平生,双方无任何积怨;胡某驾车不足两个月,驾驶经验相对不足。法院评定认为,胡强在主观上对被害人的死亡既不希望也不是持放任态度,应当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此,合肥市中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强有期徒刑两年。(稿件来源:合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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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14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