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层层签订责任书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

13.02.2017  12:03

新学期伊始,蒙城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签订办学行为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联盟校长向教育局,村小校(园)长、联盟分校向中心校、城区联盟校长承诺,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足开齐课程,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规范教师行为。

各校教师向所在学校校长承诺,不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

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明确指出,如有任何违反承诺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的处理。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局、学校备查。承诺书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对学校的效能考核。(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