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筑牢“防火墙”

26.07.2014  19:06

  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在全省79个县(区)中,肥西县荣获2013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一等奖。

  “要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用在实处,不能缩水!”肥西县财政局农财局局长钱程龙说。肥西县按照“大财政、全过程”和“守土有责”的原则,积极探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模式,从2012年开始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操作规程等6项相关制度,对基本支出实行了定员定额管理,建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村财乡管、委托代理,建立了“一平台、两中心、七项制度”(即电算化监管平台、“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备用金制度、统一报账制度、票据统一管理制度、支出限额制度、季度报告分析制度、定期培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确保信息通达,是资金监管的重要前提。根据操作规程,加强科室之间、部门之间、县乡之间的协调沟通。今年刚刚竣工的山南镇西岗新村安置点项目,总投资1172万元,乡财政所在接到项目批复后,及时将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地点、开竣工日期、招标金额等基础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便于项目区广大群众知晓监督。

  肥西县还注重重点环节的过程监管。健全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实时跟踪机制,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明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受益范围、质量标准等,发现问题通过软件平台信息反馈直接处理。山南财政所所长董光武介绍:“项目开工时我们就介入,现场抽查巡查,按照工程进度、质量标准是否达标来决定是否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建设结束后,依据抽查巡查记录进行验收,经决算审计后拨付全部项目资金。不仅增强了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意识,更提高了资金拨付的安全性。

  目前,肥西县项目类资金、预算类资金、财政补贴性资金、村级补贴资金四大模块全部纳入资金监管平台,2013年共监管项目437个,监管资金总额达1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