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0年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从2017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通知指出,2017年,经济基础较好的市所辖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尚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不含县城城关镇),全部开展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其他地市按尚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乡镇比例的60%以上实施项目建设。2018年剩余未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展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17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70%,皖北及经济贫困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0%。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其中,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乡镇,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同时,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要做好运营管理,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要健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有条件地区要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并与县(市)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联网,监测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排放的污水及污泥处置进行在线监控。
此外,还要求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各地根据已有设施现状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将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厂(站)、在建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建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托信息系统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工作调度,对任务不落实、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进行重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