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乡政府处买套房 全额付款后却无法入住

08.08.2014  04:38

  房屋修缮终止无法入住

  六安市先生店乡居民陈兰两年前购得该乡政府的两间公房,全额付款后至今无法入住。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此事源于标的物存在多头纠纷,最终导致陈兰手捧“烫手的山芋”而无所适从。

  事件经过

  买来房子住不进去

  记者在现场看到,沿街两间二层房子装修施工处于停滞状态。陈兰说,2012年,该乡政府公开拍卖原乡土建所的公房,她通过竞拍花了34.6万竞得其中3号标的物,也就是现在看到的这栋房屋,包括沿街两间二层办公房141.4平米和后院两间平房59.5平米,总面积200.9平米。

  “当时后院住着汪某一家人”,陈兰介绍,乡政府委托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声明上写着,拍卖成交后乡政府负责提供相关手续,由买受方自行办理产权证,并写明:“3号标的的后院两间平房,委托方不负责清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当时以为汪某是租房户,便签字购买了。

  陈兰说,当交易完成后,她才知道汪某并不是租房户,而是土建所原副所长褚诗伟早在拍卖之前,已将院内两间平房以3.2万元卖给了汪某,汪某拒不搬家导致她至今无法装修入住。

  房子已卖抵扣欠薪

  该乡原土建副所长褚诗伟说起这事也很恼火,褚诗伟介绍,他是1993年到土建所上班的,这两间平房是当年单位给他的福利住房,产权属国有,后来乡镇机构改革,他和本单位十几个同事一道下岗了,乡里欠他的工资、福利,加上他对房屋的维修等费用共有5万多元,此前他仿照本地同行业人员当年普遍做法,将个人居住的两间平房卖给了汪某。

  褚诗伟说,后来本单位下岗人员的拖欠工资都拿到了,他到乡镇府讨要,乡领导说:“你私自卖了房子,买房款抵扣欠你的钱!”。褚诗伟认为,房子他只卖了3.2万,而乡里欠他5万多,既然要抵扣欠款那就是承认他卖房有效,但是抵扣金额也不对等。

  陈兰认为,如果乡里以褚诗伟卖房款抵扣拖欠工资,等于变相收取了两间平房的房款,而后又将平房拍卖,涉嫌一房两卖。

  律师支招

  先办产权证再起诉

  安徽殷坪律师事务所主任殷坪认为,乡政府买卖有争议的房屋,违反了国家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不影响乡政府拍卖房屋行为的有效性。

  殷律师说,从民法的角度讲,陈兰购买此处房屋合法有效,既然拍卖约定上,由乡政府负责提供办理产权的一切手续,陈兰可以先办理包括两间平房在内的200.9平米房屋的产权证,然后以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起诉汪某,让汪某搬走。

  政府解释

  对方“认瓜买瓜”政府自认为无责

  该乡副乡长李先好介绍,3号标的房屋属于国有资产,褚诗伟私自买卖无效,乡里不予认可,一切以拍卖为准。乡里拖欠褚诗伟工资等费用属实,但并没有让他用卖房款抵扣,未付其欠款与其私自卖房行为无关。

  “乡政府也是在拍卖之前才知道其中两间平房被褚诗伟卖了”,但在拍卖声明上明确告知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这一点陈兰在购买之前也是签字认可的。所以现在汪某不搬家,乡里是没有责任的。

  对于乡政府的说法,陈兰并不认可,她说乡政府拍卖文件中并没有说明两间平房已被褚诗伟私卖的事实,仅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这一句话并不能推卸责任,“打扫卫生是清场,协助租房户搬家也算清场,我要是知道房子已经卖了,怎么会再去买呢? ”陈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