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平畈乡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3.02.2016  13:28

      霍山县太平畈乡纪委严格落实“责任人”,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落实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乡纪委与下辖的8个行政村党总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了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落实乡纪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明确乡纪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抓好本乡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主要执行者和操作者。

      落实乡干部包抓村督查责任。乡纪委出台了《关于对全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的通知》,每个乡党政班子成员负责抓一个村,明确了包抓责任,要求定期对村进行指导督查,督促各村做好党风廉政重点工作。

      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本村各项事务了解、知情,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中,村民监督委员会起着尤为重要的监督作用,乡纪委按照“六有”标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待遇,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要求对本村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本村的各项工作真实有效开展。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各工作主体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夯实了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 来源:霍山县太平畈乡信息站  作者:宋保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