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铁冲乡“四举措”有效预防干部职务犯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三农”的投入也不断加大,乡村干部成了各项惠农政策、民生工程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预防机制,导致近年来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时有出现,在群众中影响极坏。为更好地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金寨县铁冲乡从四个方面有效预防乡村干部职工职务犯罪。
一是强化预防教育,使乡村干部不想犯罪。加强对乡村干部职工的廉政和宗旨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广大乡村干部职工自觉成为党群关系的纽带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头人,积极预防侵农、害农和严重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通过采取案例警示、广泛宣传等形式,深刻揭示职务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干部个人、家庭带来的悲剧性后果,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乡村、乡直单位,让法制教育进村入户,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乡村干部职工职务犯罪。
二是完善监督措施,使乡村干部不能犯罪。加强对乡村、乡直单位“一把手”、重点工程建设和村级财务经办人管理,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监督模式。乡纪委监察室经常对乡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将村级各类收支纳入乡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实行村账乡管。同时加大政务、村务、校务公开力度。坚持实施“阳光”财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参与农村财务的清理整顿,使村里各项收支处于群众监督之下,给群众以明白,保干部以清白,从根源上铲除滋生腐败和犯罪的土壤,化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确保了农村大局稳定,促进新农村发展进步。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使乡村干部不愿犯罪。在政策范围内,加大乡村干部职工待遇落实力度,建立合理的农村干部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切实改善当前农村干部普遍存在交通、通讯等方面的因公消费得不到补助的情况,做到责权利对等,以提高乡村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其不愿犯罪。对乡村、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奖惩机制,将年度乡村干部职工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对于廉政绩效突出的则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在各村建立举报站,设立举报箱,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将反腐败工程落实到基层,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提高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使乡村干部不敢犯罪。发挥乡纪检、监察、财政、农经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大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查处乡村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能力,对违反党纪国法的乡村干部职工及时依法处理。乡党委、政府积极挖掘犯罪线索,对侵害“三农”的犯罪案件从严从重处罚,让乡村干部职工对贪污腐败心生怯意,促使其自觉抑制贪念,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乡村干部职工职务犯罪的发生。(段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