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机关组织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05.2014  15:12
      市供销社认真贯彻 “六五”普法规划和2014年市供销社普法工作要点,于5月14日下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请机关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深入解读。
    通过学习,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了解了赋予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权,充分认识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法律地位,是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进一步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