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春率队对厅直系统对口扶贫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03.12.2018  16:25


  11月28日至30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胡之春率队对省司法厅厅直系统对口扶贫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督查组先后赴临泉县张新镇钟陶营村、老集镇前于庄村、太和县肖口镇田庄村和界首市饶吕村,看项目现场、查资金账目、访干部群众,对帮扶计划进展、帮扶工作成效及帮扶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督查调研期间,胡之春同扶贫干部座谈交流。他指出,这次督查,既是按照要求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也是代表厅党委看望扶贫工作队的同志们,大家克服困难、敬业奉献,前期工作成效明显。关于下一步工作,胡之春强调,一是要拉高政治站位,扎实有效履职。从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脱贫攻坚工作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好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二是要提升工作标准,推动工作落实。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期对口帮扶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扶贫项目优质高效。三是要严格纪律作风。对口扶贫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扶贫工作队和干部代表厅直系统形象,要严守纪律要求,警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警惕不作为假作为,加强工作作风,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队伍清正廉洁。 

(驻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