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要求对这个修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了关于《淮南市消防条例》、《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上述报告、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