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

18.12.2014  09:20

  12月1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主任会议原则同意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由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重新确定淮南市八公山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立法议案审议结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将决定草案、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