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会议决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1月16日至19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修改四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促进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凌家滩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审查和批准《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议(草案)》;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将以上汇报和省政府落实情况报告一并印发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