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频频,试水林业融资新模式
09.02.2015 15:2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道路上,浙江省龙泉市以敢为天下先的信念与勇气,不断创新农村金融发展方式,探索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权抵押贷款的更有效途径,唤醒大山里“沉睡的资产”。
“三权分离”实现林地流转抵押
上垟镇花桥村村民郑自友是全国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领取者,也是第一位以此证为抵押的贷款人。“现在有200多户农民把林地流转给我,我又陆续办了几本流转证。用流转证做抵押,我已经贷款238万元,全部投入香榧精品园建设。”郑自友说。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的实施,使郑自友这样的造林大户流转林地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增强,为林农长期投资林业生产带来了新希望。
“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可使林地更好地流转起来。”龙泉市林业局局长徐怀坤说,经营大户可以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不仅解决了经营大户融资难的问题,还使经营大户能放心地经营林地。目前,全市已完成流转证抵押贷款77笔,共计3000多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流转证抵押贷款,当地银监部门指导银行业通过与行政村签订《银村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建立流转证抵押价值复核机制,以森林资源丰富、林地流转规模较大为条件,选取70多个行政村深入开展银村合作。银行将整村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与整村不良贷款率相挂钩,提高当地村两委介入贷款管理的主动性,同时与村两委组建联合调查小组,对借款人抵押物评估价值进行校对。
当地银行业还简化贷款流程,协同林业部门强化主动服务,将120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信息预先录入系统,并将系统数据预先整合成贷款业务凭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只要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核对签章,即可实现随到随贷。林业部门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通道,主动上门评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价值,并及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在新的办理流程下,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流程。
村级担保合作社破解农贷难题
担保难、贷款难一直是制约林农发展林业致富的瓶颈,如何破解?龙泉在不断探索与创新中找到了答案。
“以前贷款要找人担保,还经常出现抵押物处置难等问题,费时费力还欠人情。现在有了担保合作社做担保,我只等了1个多小时,就从信用社贷了10万元,利率还有优惠。”上垟镇花桥村村民马上德说。他和其他6名村民是龙泉市成立的首个村级担保合作社——花桥村惠农担保合作社的首批受惠农户。
为破解农民贷款难题,花桥村与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农村金融服务阳光信贷银村合作协议,并在市林业局和农信社的指导下,由42名村民和村委共同出资60万元成立村级担保合作社,为林农生产经营提供融资服务。担保合作社对每户村民的山林、土地等进行价值评估,需要贷款的村民将相关证件抵押给担保合作社,经合作社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无需再提供担保。
“我们对全村农户的信用度进行评定,公示每位村民的信用等级和贷款授信额度。”花桥村村主任郑自友指着墙上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及贷款授信公示板介绍,担保合作社采取“整村批发、整村授信”的模式实行阳光授信,农户的授信额度上墙公示,不必再逐笔进行贷前调查,简化了贷款手续,加快了办理贷款的时间。
为使农户受益达到最大化,农信社为惠农担保合作社承诺发放的村民贷款提供最优惠利率,若村民贷款用于山林抚育等,还可以享受林业部门对林业贷款贴息3%的优惠。马上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即使有人担保贷10万元,一年的利息要11280元,现在只要7200元,省下的利息可以多种2000袋香菇,还能增收上万元。
在花桥村的成功示范带动下,剑池街道茶坦村和道太乡供村也相继建立了村级担保合作社。据龙泉市林业局统计,3家村级担保合作社目前的反担保贷款金额达563万元,让60多户农民受益。
林地信托让生态资源变金融资产
素有“浙南林海”之称的龙泉,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62万亩。如何盘活这些生态资源来增加林农的收入?龙泉市林业局试水林地信托。
2014年7月底,水塔村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签下公益林收益权信托计划合同——“万向信托-绿色摇篮1号”。在自愿的前提下,水塔村112户林农的3.8万余亩公益林参与信托。这标志着全国首单以林地为标的的信托项目正式运营。
何为林地信托?龙泉市林业局副局长季新良解答了记者的疑问:“在不改变现有林地性质、权属和经营模式的基础上,我们将信托机制运用于林地收益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通过对林地收益权和承包经营权进行金融凭证化,使林地的未来现金流通过信托收益权凭证提前变现,或用于质押融资,释放林地流转带来的新财富红利。”
为选出合适的试点单位,龙泉市对具备一定条件的经营大户和村组进行调查,最终确定住龙镇水塔村为林地信托试点村。为使村干部和村民对信托这种现代金融工具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市林业局多次组织水塔村村两委、镇干部、村民代表及相关部门座谈,由信托公司宣传讲解林地信托专业问题,并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与林农面对面地沟通。
林地信托给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林地信托把‘死钱’变成了‘活钱’。”水塔村村主任张定胜说,以前每年领一次的公益林补偿金变成了收益权证,由合作社做担保,凭证可以作为抵押物,解开了生态公益林不能抵押贷款的死结,而且贷款利息也降低了,信托收益权凭证还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据测算,农民凭借凭证每年每亩林地直接增加收益2元,如果计算上激活林地资产后的其他金融价值,信托期内每5年平均每户林农可新增2.96万元的信托凭证资产。林农还可以以其获得的信托凭证对应的信托财产价值按照一定折扣率进行抵押,若按80%的抵押率,则信托期内每5年平均每户可获得2.37万元的贷款。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2.2015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