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再出新举措规范整顿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17.09.2014  13:16

  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再推新举措——向美容店业主发放“致合肥市美容店业主的一封信”,并签订卫生安全承诺书等,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

  在“致合肥市美容店业主的一封信”中,明确告知美容店业主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实施医疗美容的人员必须为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接受医疗美容的地点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同时告知他们,割双眼皮、隆鼻术,隆乳术,毛发移植术,额部除皱术,硬化剂注射,肉毒素注射,填充物注射,吸脂与脂肪移植,激光治疗除皱、消除皮肤松弛,中医刮痧疗法术等,均属于医疗美容,一律不得开展,否则要承担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法律责任。并统一制作了承诺书,要求所有美容店将承诺书张贴在店内显著位置。承诺书中郑重承诺:保证经营的公共场所卫生符合要求,合法经营,绝不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以及医疗美容的宣传、广告。

  通过发放“致合肥市美容店业主的一封信”与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增强美容业主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护百姓健康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