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局“四举措”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工作

21.01.2015  13:04

为大力推进诚信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芜湖市统计局采取多项举措,力促《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相关专业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深入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深入广泛开展《暂行办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将宣传工作渗透到统计任务布置、统计数据搜集、统计资料公布等各个环节。依托芜湖统计信息网以及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社会宣传深度和广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三是搭建公示平台,实行上下联动发布。分别在芜湖统计信息网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并链接到上级统计部门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严格按照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失信企业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四是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专业分工负责制,明确由各科室对照《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数据质量月度检查、专项巡查及月报、年报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企业在统计上的严重失信行为,并及时将严重失信企业的详细资料发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