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 安徽多举措支持民资进入土地矿业权市场

23.09.2016  23:33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年来,该厅全面梳理国土资源投资领域的有关政策措施,废除对民营经济含有歧视性的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土地和矿业权市场。

  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求各地充分考虑民营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在规划时间、空间、结构分布上进行科学合理、适度有序安排。统筹调度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尽量满足民营企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的合理用地需求。民间投资项目在用地上与其他所有制投资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取消民营企业报批土地中的征地管理费。民间资本投资标准化厂房建设的,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对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实行积极的供地政策。经依法批准,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因经营发展需要,可以调整建设用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原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拆建、改建、扩建、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等途径增加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同时,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主体自筹资金或者结合生产建设活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鼓励地勘单位与基金合作勘查,允许民营企业用自有矿权与基金合作勘查。坚持市场化运作,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洪曙光 记者 彭旖旎)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洪曙光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