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行市民举报车辆超限超载 最高奖励3000元

06.03.2015  09:41

  去年6月1日起,全国首部治超地方法规在我省出台并实施,更严厉的超限超载“狙击”自此加大力度。昨天,记者从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即日起试行,举报在省内运输的超载车辆,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奖励。

可举报执法人员滥用职权

根据《办法》规定,奖励范围主要有六大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擅自载运超限不可解体物品在公路上行驶的,或者车辆型号和运输的物品与通行证标注内容不符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或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及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 生产、销售拼装的货物运输车辆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的以及拼装或擅自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治超执法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查实后奖励第一举报人

记者了解到,获得奖励的举报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举报信息需明确与举报事项相关的车辆牌号、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改装企业、治超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内容;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奖励。

奖金最高可达3000元

今后,市民如举报成功,即可获得最低300元、最高3000元的奖励。《办法》其中一条规定,“查处的货物运输车辆车货总重超过75吨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

按照该《办法》,市民可通过来访、电话和信函、电子信箱等途径举报。但是具体的联系方式将由各市参照执行,未来公布具体举报联系方式。

办法》还强调,受理举报部门应当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形成举报受理记录,不得拒绝推诿。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当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记者 佟人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