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最高奖10万元 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7月2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了提升居民的反恐意识,调动市民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今后市民如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其发挥的实际作用、效果进行等级评定,发放不同金额的现金奖励,最高奖励将达10万元。
鼓励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
近期,省内各地市公安局多警种举行了多次反恐处置演练。省公安厅某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省内组织的反恐防恐举措是近年来比较罕见的。而反恐的任务也从以前的特警为主逐步向全警动员、各警种全方位防恐转变。
然而,随着全国上下对恐怖分子的打击,“躲在暗处”的恐怖分子更加隐蔽。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样的情况,省公安厅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涉恐涉暴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查证,给予现金奖励。也是为了严密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提升社会居民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和报告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
一级线索将奖励10万元
今后,市民如发现涉嫌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线索,都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于市民举报且被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其发挥的实际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现金奖励。需要注意的是,在举报时,尽可能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兑现奖励。如不愿实名,可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便于日后核实身份。在接到公安机关的奖励通知起30日内,获奖群众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恶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将追责
群众在举报之时难免会担心个人的安全问题,为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都会严格保密,不披露举报人的信息。有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鼓励市民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同时,不允许市民有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若有这些行为,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举报人主观动机良好,因认知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实的不在此例。
6类线索可举报
一涉嫌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二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
三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
四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
五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
六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5种举报途径
人民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二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当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对外值班电话举报;
三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四通过互联网“网络接处警平台”举报;
五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3级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涉恐涉暴线索被安徽省公安厅或各地公安机关采用,根据其发挥的实际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奖励标准如下: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打击、抓捕暴恐分子发挥特别重大作用、特别突出的线索,奖励10万元人民币。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打击、抓捕暴恐分子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奖励5万元人民币。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打击、抓捕暴恐分子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奖励1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
若同一线索有多人举报,且被省或市级公安机关采用的,公安机关将对第一个举报者发放奖金。
经查证所举报的线索不属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但对打击其他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作用的,按照其他规定予以奖励。(记者 李文靖 实习生 方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