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办法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可奖80万

10.09.2014  12:29

本报讯为更加有效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阜阳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阜阳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决定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每案最高奖励达8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网络以及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

对破案有重大价值,且经公安机关查证基本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500元。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海洛因毒品的,按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每案最高奖励80万元。

同时,举报非法制造加工毒品厂(点),每查获一个非法制造毒品半成品的,给予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不满5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每起奖励800元;铲除罂粟5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每起酌情奖励2000元~5000元。提供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网上逃犯奖励1000元,每抓获1名省督逃犯奖励1万元,每抓获1名部督逃犯奖励2万元;提供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规定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储晓敏本报记者王振宇

>>>举报范围包括:

吸食、注射毒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物品;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制造、加工毒品厂(点);

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以及其他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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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资讯标签: 毒品犯罪 阜阳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