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17.09.2014  16:07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省消防协会决定举办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培训班,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和取得初级建?v构?w物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的人员,且年龄在50岁以下,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身体健康者,可参加培训和鉴定。

二、培训内容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施教。培训内容分消防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两部分,主要有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侧重于自动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和维护管理技能。

培训合格者,可申请中级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安徽)站按规定程序组织参加全国理论统考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考试和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一)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23日(含考核鉴定所需时间),2014年10月8日17:00前到安徽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报到。

(二) 培训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265号安徽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金寨路与丹霞路交口向东约800米路南)。培训点联系人:徐阳、张雷,联系电话:0551-63827729。

(三) 培训费用:学员统一管理,统一食宿。鉴定费、住宿费、伙食费、会务费等约3700元(可刷工行卡)。

(四)、有关要求:

1、 本次培训仅面向拟申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二级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其它单位从业人员不参加此次培训。

2、 各单位申报人员不得超过5人, 并于2014年9月26日17:00前将名单发至电子邮箱(807341983@qq。com),并及时电话告知。报名联系电话:0551-62299157。联系人:钱盼盼。

3、为满足教学质量,培训班容纳人数有所限制。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名额招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中级消防职业技能参训人员登记表

 

安徽省消防协会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