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发展委女副主任:多次与他人不正当性关系
法制晚报 今天,女游客自称在丽江被暴打抢劫、酒瓶划脸的消息再次引发人们对丽江旅游种种乱象的关注。
当地宣传部门回应称,除立即开展调查外,还将组织纪检、法院等部门启动执法监督,若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仅13天前的1月12日,丽江纪检监察部门发布2016年反腐成绩单:党纪处分241人,其中开除党籍55人。
丽江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中,包括3名旅游系统官员——原市旅游局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古城区旅游局副局长。尤其是该女性副主任,被指“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丽江市长:乱象因政府部门麻木
早在2015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媒体就先后披露了丽江黄牛带游客逃票、骑马被欺诈、酒托揽客欺诈游客等行为,引发社会关注。
同年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对包括丽江古城在内的6家5A景区给予严重警告,称丽江古城景区主要存在欺客宰客情况严重、出租车普遍不打表、商户存在欺客行为、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等问题。
事后,《南方都市报》采访时任丽江市长张泽军,问出现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什么。张泽军认为是“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些问题熟视无睹,麻木了,导致了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同年12月1日晚,丽江市政府新闻办表示,就“古城景区被国家旅游局严重警告”进行严格追责,问责35名干部。
通报称,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古城区政府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8名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古城保护管理局、古城区政府等22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并决定对上述单位(部门)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女副主任曾要求媒体别报了
丽江对景区欺诈宰客等问题的整顿,并未随着不久之后国家旅游局撤销严重警告处分而停止,而是继续向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纪违法的官员问责。
2016年8月26日,丽江市纪委发布消息称:经查,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马丽媛(副处级)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监察局研究,报丽江市政府批准,给予马丽媛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9月26日,丽江市检察院通报:日前,其决定依法对马丽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马丽媛是一位女性。“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提法出现后,当时曾引起一片哗然。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其在丽江调查采访期间,马丽媛说:“国家旅游局的督查暗访刚走,你们报道,他们又回来了,你们再不要报道了。”
原局长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马丽媛被开除公职一个月后,即2016年9月29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决定依法对丽江市旅游局原局长和耀新(正处级)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当地纪委通报,和耀新在任丽江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买和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自己谋利、挪用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决定给予和耀新开除党籍处分。
观海解局记者获悉,2015年3月9日上午,丽江市旅游局正式更名为丽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而和耀新在局长位置上一坐就长达7年多。
2014年5月,和耀新接受《云南信息报》采访时称,“干了七年,干不动了要休息了”。针对丽江旅游价格高的质疑,其称非旅游价高,而是交通费高,“丽江旅游正在被贱卖。酒店在贱卖,30块钱,玉龙雪山门票才220块,飞机票打一折都要200多块钱。”
当时,和耀新还为丽江的旅游企业公开喊冤,认为很委屈:“我们去年处罚的旅行社,有一些其实责任不完全是丽江旅行社的,还有上游旅行社的责任,但由于行政执法区域的限制,只能处理丽江的旅行社,而上游旅行社没法处理,你为什么不查上游?这个不公平啊!”
原标题:丽江乱象背后:3名官员受处分 旅游国企曝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