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春主持召开各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
4月11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胡之春主持召开各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各市司法局、省直管县司法局派驻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各市司法局、省直管县司法局围绕派驻以来纪检组人员配备、运行情况及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交流了经验做法,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各自实际就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座谈中,胡之春介绍了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基本情况及工作运行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派驻监督工作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他指出,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时间还不长,很多工作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和丰富完善,但总的要求是要立足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方式,严格履行职责。 一是要准确把握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 明确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聚焦主责主业,把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作为首要任务。 二是要善于运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进一步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驻在单位党组的交流、沟通,赢得理解、支持和配合。紧贴司法行政业务特点,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监督有效有力。 三是要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强化使命担当,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把握政策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加强纪检组内部管理和干部培养使用,强化纪律约束,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希望各市司法局派驻纪检组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及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紧密联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驻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