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斌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庐江路大院危房处置工作

18.01.2019  15:01

元月16日下午,省供销社副巡视员曹斌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庐江路机关老大院危房处置工作,机关有关处室、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社2018年第10次主任联席办公会议纪要精神,介绍了老大院2号楼、3号楼危房鉴定及现租住人员情况,对办公会议纪要所确定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曹斌指出,省社党组高度重视老大院2号楼、3号楼危房清房工作,专题研究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时限,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希望参会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社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具体工作的落实。

曹斌要求,要做好租住人员的思想工作。基于2号楼、3号楼属于危房不符合居住条件这个事实,作为产权所有人,为避免租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侵害,省供销社根据相关规定,有责任有义务开展清房工作;作为租住人员自身,也应该清醒认识到居住有可能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应主动尽快腾退房屋,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曹斌强调,要积极稳妥及时做好清房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省社主任办公会议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注意工作方法,落实任务分工,搞好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现有租住人员搬离工作,确保2号楼、3号楼清房工作在2月底全面完成,消除危房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