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项目管理为龙头 以全面覆盖为举措 合肥审计在转型升级中奋力“争先进位”
为全面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合肥市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项目的计划管理工作,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中长期审计规划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立项水平,切实发挥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统领作用。并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结合利用好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力量,积极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多技术运用的审计管理模式,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手段的运用,推动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和政策措施“广、准、深、透、实”的全覆盖,全力争先进位。
一是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在每年的项目安排上,突出财政审计的龙头地位,每年均安排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并通过综合运用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对市本级资金量大、管理项目和二级机构多的部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审计任务,对资金量小的部门安排联网审计和专项核查。同时,运用“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建立了审计数据中心,实现了对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全覆盖。在安排年度项目时,对全市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重点围绕预算执行率低、预算调整度大等现象和存量资金、政府债务、“三公”经费等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审计重点,筛选确定审计对象,带着问题选择项目,大幅提升了审计全覆盖的效果。今年,市局印发了《关于报送部门和单位财务核算数据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将近三年的财务核算数据报送市审计局,以后坚持每年报送,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为全覆盖打牢基础。
二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发挥审计作用的主战场,先后制定了《合肥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合肥市授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合肥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起了由审计、授权审计、离任交接、内部审计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机制体系。每年,市审计局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制度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其他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离任交接、对在县(市)区部门工作的市管干部采取授权审计、对市直部门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开展内管干部审计的要求,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三是推进建设投资审计全覆盖。 始终坚持建设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该市建设投资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项目计划中明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以及跟踪审计的任务,并针对跟踪审计项目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社会关注度较高、审计程序复杂的特点,出台了《合肥市审计局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现场操作规定》,针对轨道交通、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项目等该市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制定了《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操作细则》、《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意见》等制度,对审计工作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了计划项目高质量的实施,不仅做到所有市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同时还做到了对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四是推进政策跟踪审计全覆盖。 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审计对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保障作用,成立合肥市审计机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对市本级和9个县(市)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年度审计项目均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将政策跟踪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紧密结合,以政策审计为中心,项目实施为载体,资金流向为主线,监督检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该项工作自2014年第四季度启动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围绕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促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进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简政放权,促进防范经济领域风险隐患等五方面内容,共组织实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22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做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面上全覆盖、点上有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