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税竟伪造公文“假离婚”

25.08.2015  08:51
 

  本报讯 (记者傅鉴 通讯员周金花 贺薇)因夫妻名下已有一套房产,为买第二套房产避税,在销售人员的建议下,竟然选择购买假国家机关公文进行规避税费。经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立红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钟金豆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杨立红和丈夫一直在成都市武侯区经商。今年2月,杨立红来到成都市高新区某楼盘销售部找到销售主管钟金豆,想再买一套房子。杨立红告诉钟金豆,自己已有一套房了,再买一套就算是二套房,并询问钟金豆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少交点税。钟金豆便提议杨立红办离婚手续,以个人的名义买 房,这样就可以按照一套住房的标准缴费。杨立红不同意这一办法,钟金豆便建议她:“你也可以去办个假的离婚证明,但是有风险。

  考虑几 天后,杨立红决定采用通过伪造离婚判决书的方式购房。于是,钟金豆便负责联系一个办假证的人,杨立红则负责提供自己和丈夫的个人信息,杨立红向办假证的人支付了3800元钱办理了一份民事判决书。今年5月,杨立红把钟金豆为自己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成都某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与区法院核对民事判决书时,发现该份民事判决书编号与法院同编号的民事判决书内容不一致,公证处工作人员随即通知法院与银行该编号民事判决书有问题。随后,法院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 定,钟金豆找办假证的人制作的民事判决书,其内容与印章均为伪造。杨立红与钟金豆的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