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森林防火天平添加“防”字砝码

14.04.2015  08:39
   中国绿色时报4月13日报道(记者 武建雷  通讯员  陶德双)  从“重扑轻防”到“防字为先”,云南省森林防火实现轻巧转身。
  管重点、强宣传、严督查,不断加入的“防”字砝码,让原本“一头重”的森林防火天平逐渐趋于平衡,森林防火成效迅速显现。
  2015年前3月,云南发生森林火灾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3%和67%,两小时卫星热点反馈率由65%提高到77%,实现了“双下降、一提高”和零伤亡。清明节期间,全省共接收反馈处置卫星热点13个,发生7起荒火,未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严管重点人群,杜绝随意用火
  在前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基础上,云南各地严把林区入山路口,全面布设检查哨卡和检查人员,严查进山人员、肇事人员,严格落实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的监护责任,严防失火。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重点森林防火区、森林旅游区全部实行禁火管理,进入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检查,确保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
  仅清明节小长假,云南各地共出动巡山护林人员158387人,较平时增加40064人;设置检查哨卡8319个,较平时增加3864个,对坟山、城市面山、景区景点、重点林区入口进行严防死守。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森林公安、森林武警密切配合,加强林区巡查巡护。乡村干部也深入田间地头,重点整治林缘边的违规农事用火。
  为彻底管住重点人员,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要求各社区进一步加大对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明确监护人,对没有监护人的,由街道办联系民政部门将其统一送往收容所或医院,进行集中管理,待防火期结束后,再将其送回家。玉溪市红塔区黄草坝村将森林防火规定写入《村规民约》,一旦发现野外用火,村民小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继续用火者处200元-500元罚款,若不交罚款,由村民小组登记后从其生态效益补偿金中扣除。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云南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联合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通信公司、报刊、网站和教育部门等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及时刊载《云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公益短信,普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在公路沿线、林区道口、公墓野坟、涉林农家乐、旅游景区景点等要害部位,修复、新设永久性防火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标语,插挂森林火险五彩旗。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组织人员上街、入户、进山散发防火宣传单,使林区干部群众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抓住上坟用火、林区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宣传,警示民众,增强全社会的依法治火理念,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清明节期间,云南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引导公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各级森防指组织人员上街、入户、进山,散发防火宣传单52万份。
  丽江市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公共汽车上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丽江报》开辟以“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专栏。易门县组织了一支20人的文艺队,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企业集中举办“森林防火宣传专场文艺巡回演出”14场。宣威市一些市民自觉行动,利用日常骑行锻炼的机会,进行森林防火义务宣传。
   加大督查力度,整治火灾隐患
  省、州(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做到排查一批、整改一批、检查一批、巩固一批;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通报批评,坚决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这是云南的森林防火督查办法。
  清明节期间,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及省林业厅领导分别带队,以事先不打招呼、不安排陪同的方式对昆明市西山区和禄劝县进行了武装巡查督查。省森林公安局由局领导带队,抽调30名特勤队队员到林区一线开展巡逻检查。各地组织3854个各类督查组开展督查,督查墓地、农家乐、景区景点等林区单位、场所16326个。
  昆明市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专门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各自联系社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每月不低于4次的不定期检查。石林县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干部带班,搭配乡镇村组干部和村民联合蹲点守卡护林员开展“千人百点”护林行动。
  根据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全省各乡、村、社实行分片包保负责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严肃整治野外用火。
  西山区团结街道办按照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由办事处班子领导分片包保16个居委会,居委会三委班子领导包保社区居民小组,小组干部包保山头地块,护林人员网格化巡护。会泽县各地在与坟主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由族长牵头组织清理坟塘墓地,并管好本家族成员清明祭祀禁止用火。
  在此基础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7种问责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加大问责力度。3月10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了昆明市石林县“3·02”森林火灾7名相关责任人问责情况,并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3月2日-8日连续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相关责任人启动行政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