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夫妻二人为扩大办学规模走歪路 借集资办学非法吸储

13.10.2016  17:40

夫妻俩从江苏宿迁老家来到蚌埠市五河县办学,原本是件好事,却为了迅速扩大办学规模,获得更多利润,走上了高息揽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道路,最终导致数十人上当受骗。10月11日,记者从五河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近日破获了这起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董事长、校长一起“失踪”

2015年8月,五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位受害群众报案。报案人称,五河县大志中学原董事长王某、校长李某,以集资办学为名向他们借款,到期后不但没有按时归还本金、利息,连人都“失踪”了,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李林介绍,经调查警方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女)系夫妻关系。两人2006年从江苏宿迁老家来到五河县投资办学,截至目前,两人以“集资办学”为名,借了很多钱,涉及人员众多。

进一步调查的结果,让警方更为吃惊:王某、李某夫妇不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欠下了数千万元的债务。随后,警方撒下了追捕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的大网,顺利将两人抓获归案。

为扩大办学规模走上歧途

李林介绍,经审讯,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交待,2006年,夫妻俩来到五河县投资办学后,先是建立了新星中学,由于教学质量较好,受到了学生家长的认可。为了迅速扩大办学规模,2009年,两人又新建了大志中学。此时,由于资金短缺,夫妻俩开始采取高息揽储的方式,吸收公众存款。

最初,夫妻俩是找学生家长借钱,一般借款期限为一年时间,利息一分,而且都能做到到期及时归还本息,以此取得了学生家长的信任。另外,夫妻俩还向本校教师、社会上一些不特定的群众借了一部分钱。

由于利息高,夫妇俩办学遇到的资金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尝到甜头之后,两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李林说,一开始,夫妻俩承诺支付的利息是一分,但只要“集资人”到期不取回本金,继续参与“集资办学”,利息就会加至一分五,有的甚至会达到两分。

资金链断裂 案件浮出水面

据警方介绍,王某、李某夫妇除了在五河县创办新星中学、大志中学,还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获得的资金,在我省的淮南市凤台县、亳州市利辛县以及山东等地投资办学。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夫妻俩最终欠下了高额债务。

债台高筑,无力偿还,夫妻俩只得东躲西藏,对债权人避而不见。众多债权人讨债无望,这才来到五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求助,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就此浮出了水面。

另据了解,2015年至今,五河警方已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受害人多达千余人。我市警方提醒市民:非法集资类案件的作案方式不尽相同,但都具有“以高额回报来吸收存款、投资款”的共同特点,希望广大市民务必谨慎投资。 记者 江海

原标题:集资办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