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临泉县2014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罚力度。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午季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省市财政以16元/亩的标准拨付补贴资金给乡镇,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对乡镇设立的秸秆收储站,收储秸秆达500—1000吨奖补3万元,1000吨以上奖补6万元。对秸秆收储站新购置的粉碎机、装卸机、电力设备及农民购置的捡拾打捆机,凭发票一次性给予30%补贴;秸秆粉碎器每台补助1000元。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600万元,开展“无火点乡镇”创建活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分配,对达到“无火点乡镇”标准的专项奖励20万元,其中按10%的比例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县政府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得分排序在全县通报,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依据。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在全县通报表彰;70分以下通报批评;60分以下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综合排序后5名的乡镇,全额扣除乡镇党政正职缴纳的责任金。并对发生焚烧火点的包村、包地块责任人进行问责。午收结束按考核扣分比例扣除预拨给乡镇的补贴资金。(临泉县农机推广站 牛敏)
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奖罚力度大 -
合肥12:00 20.05.2014 农业机械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