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临时救助可网上办理并再次提高标准

27.04.2016  16:53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困难群众生活中若突遭变故、陷入窘境该怎么办?亳州市谯城区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力推进“救急难”工作,立足于托底线,创机制,探路径,让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再次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根据临时救助标准与城市低保标准相挂钩的原则,自4月份起再次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最高可救助4800元/户。

      二是足额及时打卡拨发救助资金。第一季度已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07.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373人次;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223.8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758户。

      三是扎实推进救助类网上办理工作。按照要求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并及时审核、救助到位。并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实效,保障救助工作常态化实施。


上报单位:谯城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义山 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