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首次进入全市绩效考核优秀行列

29.05.2014  18:45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注重司法质效提升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在该市直机关2013年目标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这也是该院首次进入绩效考核优秀行列。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围绕审判管理、考核工作、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或修订了54项规章制度。如审判管理制定了“1+8”规定,考核工作制定了“1+7”规定,出台了《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标准》、《关于规范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暂行规定》、《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及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建立二审案件发回改判沟通机制,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同时,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以人为本。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利用“法官大讲堂”和审判人才库、专家咨询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干警双向挂职和遴选的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现审务督察“四个延伸”,即向审判一线延伸,向窗口部门延伸,向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延伸。全年共实施网络督察426次,对基层法院和法庭、本院窗口部门工作情况突击督察22次,发布督查通报28期。全市法院涌现出刘学讲等一批先进典型,共有113个集体和87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

  三是提升司法公信。推行问题管理法,认真梳理当前制约法院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指标短板,确定了包括立案变更、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周期、调解案件申请执行以及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等六大工作条线、二十余工作项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任务分解、派单运作,以问题指导实际的逆向思维模式,实行一问题一方案,不断突破思想障碍,逐步摆脱审判执行工作进展乏力的困境。实行领导约谈制度,中院一把手亲自约谈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基层法院院长,探求提升司法质效和机关效能的途径。积极推进司法公开,重点开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2013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61件,审结3692件,同比分别增长12.7%和8.7%。该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达到85.45,受到省高院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