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中院开展“禁燃禁放,党员先行”志愿服务活动

22.01.2017  23:42
 

  安徽法院网讯    1月20日下午,铜陵中院组织部分党员干警前往包保联系点——铜官区鹞山社区,开展“禁燃禁放,党员先行”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中,党员干警们组织社区群众签订《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承诺书》,发放《市民告知书》、宣传环保袋等,进入销售网点和居民家中进行禁燃禁放宣传。

  铜陵中院希望通过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规劝他人,倡导新风;及时举报,配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