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

02.06.2015  18:10
 

  安徽法院网讯        宣城中院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总结、巩固、转化、提高“三化”基础年与提升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积极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方法,改进通报、督办、考核等相关制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文书上网工作规范、有序。对全市法院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适用性、便捷性、实效性,确保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积极探索通过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倒逼提升案件质效的路径和方法,发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作用。

  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及案件质量监督员的作用,创新评查组织模式,推行组成合议庭对本院以及辖区法院的案件进行评查。总结以往“三类”、“四类”案件评查经验,以抗诉、发改、审理周期过长、长期申诉、信访等“五类”案件为切入点,对本院或辖区法院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适时开展重点评查。针对信访案件、已上网裁判文书,采用交叉互查的做法开展一次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

  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和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评估更加符合审判运行规律,有效指导审判实践。修订完善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质量综合考核办法,合理设定考核内容、项目和标准,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工作。同时,为规范案件流转环节,将全市法院一、二审案件流转时间纳入审判质量综合考核。

  加强案件数据信息管理与应用。完善案件数据信息管理,提升案件信息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切实解决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与司法统计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规范数据信息修改程序和补录权限,增强数据权威性,夯实审判管理基础。对案件信息基础数据录入、更正、修改不合规定的,加大负向评价力度,并将结果纳入基层法院年度审判质量综合考核。用好“司法大数据”,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提高司法统计分析的数量与质量,加强对新问题、新常态的研判,提高审判管理决策的前瞻性、预见性、科学性。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审判活动全过程记录档案,实现各类办案程序网上流转,实时分析流程状况,实现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完善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机制,按照“每庭必录”的要求抓好科技法庭应用。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实现案件卷宗电子化,及时升级办案系统,配备身份证读卡器等便于案件信息录入的信息化设备,探索生效裁判文书自动提取、自动屏蔽、自动上网,更好地服务法官执法办案。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探索文书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开庭、提审等手段,更好地服务公众司法需求。

  加强专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审判管理人员,重点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的理论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人员素质。将专门审判管理人员纳入审判业务培训范围,审判管理办公室还可根据实际参与或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在执法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审管人员的审判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