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暨记功表彰大会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8日,滁州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暨记功表彰大会在定远召开。
会上,书面传达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定远、凤阳和全椒三个基层法院作了交流发言,宣读了记功表彰决定。
会议指出,队伍建设为全市法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和支撑,过去一年,全市法院上下一心,团结奋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会议强调,近年来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总体上呈现出“四个变化”:一是由各自为战向全市“一盘棋”转变,全市法院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促进审判执行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持续向好和不断提升;二是由侧重解决显性问题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通过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机制问题;三是由过于依赖主观经验向更加注重遵循司法规律转变,全市法院始终遵循法院发展、司法工作和法官成长规律,构建了规范化、系统化的队伍管理体系,干警遵规守纪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四是由偏重硬性约束向注重精神激励转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得到重用,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激情。
会议指出,在看到法院队伍建设多重利好的同时,也要重视面临的挑战: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任务更加艰巨;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态势更加紧迫;三是持续强化执法办案的需求更加突出。全市法院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有战斗力的法院队伍。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队伍建设要抓住三个关键词,即“引”、“推”和“管”。首先是引,即加强引导、引领和吸引,通过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和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引领干警始终忠诚于党和法治事业,进一步凝聚队伍、激发干劲,推动工作持续向前发展;其次是推,即积极推进改革、推陈出新和推动落实,全市法院要加强司法改革的宣传,形成正确的导向,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善于运用新办法推进干部成长,提升干部能力,同时,要围绕所发现的问题和滁州中院“十三五规划”抓好落实,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再次是管,即抓好组织管理和自我管理。全市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都负有“两个责任”,要善于发现小事,相互之间多提醒,早提醒;每位法院干警都要坚持把握要求多自律、查找问题多自省、有效整改多自纠,以严实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推进法院工作,建设环滁皆美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