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新闻宣传“遍地开花”
安徽法院网讯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首个工作日。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了该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受理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据最高人民法院不完全统计,4日当天全国法院立案数量超过6700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超过20%,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85%。
为将这一惠及民生的重大改革举措执行好,在院党组的指挥下,蚌埠中院上下特别是诉讼服务中心,在新规执行首日工作井井有条,忙而有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亲自坐镇立案服务区进行现场督导,了解掌握情况,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视察。据统计,在5月4日当天,该市两级法院共接待当事人672人,当场登记立案105件,不符合当场立案被劝回的25人,另收到材料一次性全面告知需限期补正材料的共21件。
围绕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另一条战线上,宣传工作也在齐头并进。在院党组的强力领导下,该院宣传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宣传预案,统筹媒体,邀请本市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向全市人民第一时间介绍我市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情况变化,传递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新举措。在此基础上,通过宣教处多年来构筑的媒体宣传网络和渠道,把该院的具体工作融入到全国媒体对立案登记制度的宣传大格局中。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抓紧时机,积极向外投稿。
两大新闻通讯社——新华社和中新社重点对该院的宣传稿件予以关注。5月4日晚间,新华社从全国数千家法院以及数以千计的媒体记者稿件中,精选6家法院(蚌埠中院位列其一)当天的工作场景,以“我国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正式施行”为题,编发了一组图片新闻,发布通稿,中国新闻社在当天的首页重点推荐栏目,对蚌埠中院的稿件向全国媒体予以推荐。随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网站和地方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和全国部分报纸纷纷转载刊发,对宣传该院工作,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