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放使用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16〕45号
各市、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厅〔2016〕6号)“建立安徽省各类中职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要求,为做好2016年中职招生工作,经完善功能和技术升级,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录取平台”)定于2016年6月20日开放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省级平台招生录取
自今年开始,各级各类中职招生、五年制高职招生、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纳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操作和管理。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已在充实完善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五年制高职(含五年一贯制、“3+2”高职,下同)、技工学校两类教育的网上招生功能。各级各类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的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均可通过本招生录取平台完成。
二、使用招生录取平台的注意事项
(一)招生录取平台的网址
招生录取平台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考生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院校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安徽省教育厅网站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专栏登陆。各单位登陆帐户及密码将统一发放给各市。请各市和有关部门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等教育处、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
(二)招生录取平台的使用
招生录取平台设有“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报考中职学校”和“报考技工学校”三个考生入口。每个考生在“报考中职学校”和“报考技工学校”任一入口注册,可分别选择填报3所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2个专业。在学校拟录取后,最终只能确定录取1所学校的1个专业。考生若未被录取,在系统关闭前,可以重新填报志愿。报考五年制高职学校,须通过当年准考证号注册、填报。
(三)招生录取平台开放时间
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1日。考生要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对拟录取学校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学校依据考志愿填报提交的时间顺序,结合考生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考生志愿提交后的5日内,向考生及时反馈是否录取的信息。招生录取平台对市、县、职业院校开放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5日,10月16日招生录取平台关闭。
(四)招生录取平台数据的上报
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布置。
(五)招生录取平台的职业院校资质要求。
举办学历教育的职业院校和专业,须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经省教育厅公布,当年具有中职招生资质,方可纳入招生平台进行管理和运行。如资质清查结果公布后,校名发生变更,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上报省教育厅后进行更改。
举办技工教育的技工学校和专业,须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当年具有招生资质,方可纳入招生平台进行管理和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平台的平稳运行。
(二)做实基层培训。各市、县要在省级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本地各生源学校的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初级中学的校长、教务部门及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确保相关工作人员与生源对象熟悉操作流程与录取程序。培训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强化宣传到位。各市、县、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中职招生平台相关政策和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使职业院校、生源学校和学生熟练掌握平台的功能与作用。各地需将宣传、推行省级招生录取平台作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和九年级新生开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让每一名毕业年级学生了解、熟悉省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和招生录取平台使用的基本操作规程。
(四)明确工作职责。各职业院校要及时录入和上传2016年本校具备招生资质的专业、经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规定格式录入和上传经校主要领导审核的学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模板见附件)和学校网址;学校全天候开通校门户网站,开展招生宣传;安排专人及时审核、管理和反馈考生录取等信息。同时,加强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弄虚作假。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按属地原则将相关信息提交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技工学校的招生简章及有关政策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各市、县按管理权限对所属学校填报的招生信息及校网链接网址进行审核、确认;组织学校完善招生平台的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和专业资质、录取结果、申诉渠道等,指导学校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定期分析本地招生数据;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建立专门的招生平台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并保持队伍的稳定。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建设并完善招生录取平台及相关功能;审定发布具有招生资质的职业院校名单和“操作说明”、“招生政策”等信息。
四、其他
为保证招生平台的顺利使用,请各市、县、校从事招生平台管理的技术人员实名加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进行咨询。
平台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省教育厅联系人:饶庆眉、朱志权
联系电话:0551-62831846,0551-63609516。
省人社厅联系人:张炜
联系电话:0551-62663826。
附件: 招生简章模板(供参考)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