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扩大法律援助对象 新纳入11种法律援助事项[中新网]

16.01.2015  09:50

中新网合肥1月15日电 (倪欣然 赵强 吴昊)记者15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合肥市下发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调整了合肥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据了解,通过本次调整,合肥市将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此前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的460元低保标准基本上已是市民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如果再惹上“官司”,这笔额外的开支将使这条底线上的市民无法负担,近年来因为这条“死线”让不少需要援助的市民受阻。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洋介绍,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之后,情况改善了很多,“只要是每户月人均收入低于920元,便属于法律援助对象,大量低收入群众从现在起就可以享受免费法律服务。

此外,根据通知,法律援助的范围也在扩大,将“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因医患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等11种情形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稿件来源:2015年1月15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