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信息中心组织开展我厅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

30.08.2018  12:12

为落实《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近期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厅的信息系统进行摸排自查,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的分级标准,对我厅14个信息系统(其中厅机关7个,监察局5个,环科院1个,监测站1个)开展了自主定级工作,形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并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各系统用户单位将按照公安部“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各信息系统信息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