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可先行先试出台电商侵权法规

29.04.2015  13:53

              昨天,2015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知识产权研讨会在中山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香港知识产权署署长梁家丽、澳门经济局副局长戴建业等知识产权界专家以及副市长吴月霞出席。在谈到中山企业比较感兴趣的“电子商务侵权违权”以及“国际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时,国家知识产权的专家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中,将会选择电商集中的地区试点创新模式,中山可以先行先试出台相关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张宏表示,电子商务领域案件特点是隐蔽性强,多发、频发、快发且消失较快,需要快速处理,传统办案模式一般是2-4个月。尝试“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协同办案后,时间可以缩短至1-2个工作日,比较复杂的案件则需要10个工作日。

 

              “接下来我们会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将以浙江+阿里巴巴先行探索,然后将经验向东部地区推广,随后再向全国各地推广。”张宏表示,浙江、武汉等已经在地方条例中加入了电商条款,广东珠三角地区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的较多,中山作为其中之一完全可以先行先试出台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