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有望放“春假”

26.12.2014  05:33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同时完善学校放假管理办法,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根据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消费达8000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5人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力争达到7%,基本建成旅游强省。

  意见指出,要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其中包括要提升芜湖方特等精品景区发展水平,着力构建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示范区引领、辐射带动力。同时,提出要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合肥、芜湖、黄山旅游集散地建设。

  此外,在政策扶持中,还特别提到,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完善学校放假管理办法,建立学校放假与职工带薪年休假衔接机制,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