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各地执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度和近期对补课暗访情况的通报

13.06.2014  19:11

皖教秘基〔2014〕50 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现将各地2014年1-5月份规范办学行为制度执行情况、近期对部分地区中小学双休日补课暗访及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范办学行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为发挥各地对本地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作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省教育厅建立了各市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通报制度、工作月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三项制度。各地执行情况如下:

(一)督查通报制度执行情况

多数市较好地执行了督查通报制度,公布了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督查的情况,内容包括辖区内贯彻执行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情况,规范办学行为的做法、措施、经验;办学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各种规范的情况;对督查到的不规范办学行为提出了处理要求与整改意见。其中:黄山市教育局通报了部分学校未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和部分民办学校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下发了《关于重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规定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六安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规范办学行为查处力度,2次全市通报,对六安中学、皖西中学违规组织考试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指出了部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今年年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各地执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制度和近期对补课暗访情况的通报》后,有关市给予了及时响应并按期将处理、整改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六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处理意见,对违规行为再次提出具体要求,并且专题向省教育厅报告了整改情况。淮南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通报要求的紧急通知》,对被省教育厅通报的违规学校进行了相应的处理。马鞍山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的通报,把规范办学行为有关问题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顿教育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的重要抓手,认真查摆问题,逐个分析整改。蚌埠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蚌山区英才中学违规补课的通报》,责令蚌山区教育局对英才中学年检时给予不合格等次,并向社会公布。

合肥市、阜阳市、滁州市教育局对被通报学校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没有报送省教育厅,请在本通报发出之后一周内报送省教育厅。

(二)工作月报制度执行情况

从各地上报情况看,每月能按时报送的有:安庆、蚌埠、池州、滁州、淮南、黄山、六安、马鞍山、铜陵、芜湖、宣城、合肥市和广德县;亳州、阜阳、淮北、宿州市和宿松县没有上报。

从月报内容看,多数地方能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蚌埠市教育局出台了《蚌埠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基本标准》、《蚌埠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办法》、《蚌埠市规范办学行为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禁令》,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印发了《关于印发<蚌埠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基本标准>、<蚌埠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暂行管理办法>、<蚌埠市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五条禁令>的通知》。安庆市教育局对2013年违反规范办学行为10大案例进行了专门通报,并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池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就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合肥市教育局把减负增效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对违规补课“零容忍”,对全市12个县(市)区各级各类中小学违规补课、教师有偿家教等进行了暗访督查,并公布5部投诉举报电话。芜湖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几个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对违规教师的处分措施。宣城市教育局制定了《宣城市化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提出了7条工作举措;与6个县市区教育局和3个市直学校签署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印发了《宣城市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六安市教育局由局领导带队进行暗访,并详细报告了各县(区)教育局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三)督查督办制度执行情况

2014年1-5月份,省教育厅通过各种来电、来函、来信、邮件、来访等渠道共接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反映和举报76件。其中:省教育厅基教处督办各地查处10件、转给各地查处21件,规范办学行为平台转办45件。从回复情况看,转办件庐江县庐江三中周六补课问题未回复、合肥市润安公学老师体罚学生未回复、安庆石化一中晚自习收费问题未回复,规范办学行为平台有16件未回复。从反映的问题看,主要是补课、教辅和乱收费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省教育厅转办的、督查的、督办的反映和举报,大多能够做到及时核实查处,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将核查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育厅回复。

二、对部分地区中小学补课暗访情况及处理意见

(一)暗访情况。前一阶段,省教育厅暗访组分别对全省部分县(区)进行了暗访,发现部分学校存在违规办学问题。具体如下:

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暗访发现蒙城县第一中学周六上课,虽调课经蒙城县教育局批准,但仍属违规补课。

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暗访发现桐城市第八中学高三年级周六上午考试。周日上午,安庆市舒州中学(民办)各年级都在补课。

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暗访发现池州市池州一中高一16个班级、高二15个班级周六集体补课,周六下午仍然有大部分班级补课,高三年级周六周日举行考试,周日上午仍然有一个班级补课;贵池区江南学校(民办)周六全天周日上午均补课。凤台县精忠中学(民办)周六初一到高三补课,周日举行小升初选拔性考试;古城中学(民办)初一到高三补课。桐城市吴汝纶公学(民办)周六上午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都在补课;周日上午,安庆市第九中学高三年级在补课,安庆市石化一中高三年级在补课;安庆一中高三年级周六周日举行考试。霍邱县龙潭镇石庙学校初三年级每周周六补课一天;户胡镇中心学校每周都在集体补课;河口镇黄岗葛文才学校(民办)周六日集体补课;贵志学校(民办)周六日有学生在补课;石店育才中学(民办)周六日集体补课;霍邱中学(民办公助)实行单周休息双周补课。太和县宫集中心校、旧县镇中心校、城关镇中心校(太和民族中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重点班现象较为严重。

(二)处理意见。对上述暗访情况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池州一中在2013年被省教育厅通报后,不认真汲取教训,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规行为,反而接连违反国家、省和池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在当地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池州一中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省级示范高中的相关政策不再享受,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责令池州市教育局督促池州一中全面整改,追究校长违规办学责任。

2.给予安庆市石化一中、安庆市第九中学、安庆一中、桐城市第八中学、蒙城县第一中学黄牌警告,作出书面检查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对校长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全面整改办学行为,整改情况及效果报省教育厅,整改后经暗访检查仍然存在问题,将取消其省示范高中称号。

3.给予池州市贵池区江南学校,凤台县精忠中学、古城中学,桐城市吴汝纶公学,霍邱县河口镇黄岗葛文才学校、霍邱县石店育才中学、霍邱中学、霍邱县贵志学校,安庆市舒州中学等九所民办学校全省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由所属教育局督促限期整改,书面检查、整改情况及效果分别报所在市教育局。所在市或县(区)教育局将学校违规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在对这些学校年检时给予不合格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报所在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对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令其停止招生。

4.给予龙潭镇石庙学校、户胡镇中心学校,太和县宫集中心校、旧县镇中心校、城关镇中心校(太和民族中学)通报批评,责令霍邱县教育局和太和县教育局分别对校长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学校进行全面整改。

5.上述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反映出校长法律意识淡薄,教育理念落后,管理松弛,同时也反映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在此,给予凤台县教育局、桐城市教育局、霍邱县教育局、太和县教育局、贵池区教育局通报批评,责令在全县(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对本地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坚决打击违规行为,由所属市教育局督促整改。

6.上述书面检查、整改情况和效果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请市教育局于7月15日前汇总报省教育厅。

三、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

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提高认识,做到观念不陈旧、思想不松懈,但是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少数教育行政部门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补课现象有所抬头。各地要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问题,逐个分析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把整改的效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来对待,进一步规范本地中小学办学行为。

(一)进一步明确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责任

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把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近年来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成果。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加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职责。要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制定和完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措施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执行有力。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三项管理制度

从近两年的情况看,三项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地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举报就少,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各市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本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及时予以通报;月报要真实反映各地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实效,不讲空话、套话,及时报送。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指定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主动查看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平台和中安在线网上问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省教育厅督办和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来电,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和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敷衍、不包庇,逐一及时核查反映的问题,对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提出处理的意见,及时回复给反映者,对省教育厅督办、转办的来信来电等查处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

(三)开展违规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今年中小学暑假即将开始,各地要结合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查处暑期违规补课的专项行动。各市教育局要对本地行动统一部署,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重点查处校内集体补课和教师办班或参与办班补课,必要时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坚决打击违规行为。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时,要坚决杜绝“走过场”和“一阵风”的现象,坚持有查必处的原则,对违规人员必须要有处理措施且要处理到位。省教育厅将组织不定期在全省进行暗访和明查,一旦发现违规补课行为,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并责令对违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地专项治理情况由市教育局汇总,随月报报送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1日